(长江日报)城市中的修建,该怎么样坚持特性又不显突兀?各种配套设备应怎么规划?昨日,市政府常务会原则经过《武汉市建造工程规划办理技能规则》,对武汉的城市布局进行了详尽规划。

  从修建颜色、间隔、日照到停车场、市政设备,《规则》都有详细规范。以此来合理规划运用城市空间,让城市修建风格更为和谐。

  往后,武汉的历史面貌街区将以旧城更新、整治为主,不损坏原有的历史背景和文明面貌和空间格式。而新建修建的颜色、风格则要与街区相和谐。

  武汉具有很多湖泊,长江、汉江穿城而过,依山傍水的房子也有了修建要求。《规则》要求,湖边、山边、江边,应重视维护天然山水面貌、刻画特征城市景象。临江、临湖修建物宜选用浓艳明亮的色系,临山修建房顶颜色要考虑到城市的俯视作用。此外,临湖规划用地内,新建修建物的修建高度不能大于修建物到湖泊绿线的间隔。

  关于坐落城市重要景象控制区或具有标志性含义的修建工程,如纪念性修建、大型商业综合体等,一定要经过城市规划证明确认修建体量及修建面宽。

  《规则》还对联排式住宅和工作场所提出了细节要求:联排式住宅不可以设置独立院子及独户运用的地下室;工作修建应在每层会集规划公共卫生间,不得规划飘窗。从规划办理视点,不鼓舞工作、酒店等公共修建规划规划阳台。

  坐落城市主干道、城市广场及公园绿洲周边等景象节点区域内的修建,不能挑选深灰色和红、黑、绿、蓝、橙、黄等大面积高彩度的原色。

  此外,相邻的同类修建物应挑选同一色系,同一修建物的颜色组合不超越3种。关于临街修建物的空调外挂机、管线还要荫蔽处理。